盤點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有哪些
時間:2018-02-08 閱讀:1034次來源:本站
通過對我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產生、發展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性質和特征的研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應是圍繞消防安全管理要素開展,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可由消防安全管理的概念引出,即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大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誰來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管什么)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憑什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原理(怎么管好)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怎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標(為什么管)等六大方面。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從《消防法》確定的我國消防工作原則“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可以看出,政府、部門、單位、個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體,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主體。
(一)政府消防安全管理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當地的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建立和管理各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規劃和建設各類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等。
(二)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工作齊抓共管,這是消防工作的社會化屬性決定?!断婪ā吩诿鞔_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職責的同時,也規定了安全監管、建設、工商、質監、教育、人力資源等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三)單位單位是社會的基本單元,也是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單位對消防安全和致災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形式,各類社會單位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必須全面負責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四)個人公民個人是消防工作的基礎,是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參與者和監督者,沒有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消防工作就不會發展進步,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就不會提高。公民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在享受消防安全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相應的消防義務。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資源,主要包括人、財、物、信息、時間、事務等六個方面。
(一)人即消防安全管理系統中被管理的人員,任何管理活動和消防工作都需要人參與和實施,在消防管理活動中也需要規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為。
(二)財即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的經費開支。開展和維持正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動必然會需要正常的經費開支,在管理活動中也需要必要的經濟獎勵等方式方法。
(三)物即消防安全管理的建筑設施、機器設備、物質材料、能源等,物應該是嚴格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對象,也是消防技術標準所要調整和需要規范的對象。
(四)信息即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文件、資料、數據、消息等。信息流是消防安全管理系統中正常運轉的流動質,應充分利用系統中的安全信息流,發揮它們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五)時間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工作順序、程序、時限、效率等。
(六)事務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工作任務、職責、指標等。消防安全管理應明確工作崗位,確定崗位工作職責,建立健全逐級崗位責任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據和規章制度依據兩大類。
(一)法律政策依據是指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運用的各種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規范等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批準或頒布。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
2.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批準或頒布。例如《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3.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準或頒布。例如:《北京市消防條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4.部門規章由國務院各部、委、局批準或頒布。例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等。
5.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頒布。例如《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等。
6.消防技術規范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凡是涉及消防技術的管理活動,均應以有關消防技術的國家標準或本地的消防技術規范為管理依據。例如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地方標準《北京市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程》等。
同時,由于法律依據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滯后性,所以還應該以黨和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作為指導原則和依據。
(二)規章制度依據《消防法》規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了將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社會單位開展和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動時,應當制定適合自身單位實際情況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從《消防法》確定的我國消防工作原則“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可以看出,政府、部門、單位、個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體,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主體。
(一)政府消防安全管理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當地的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建立和管理各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規劃和建設各類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等。
(二)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工作齊抓共管,這是消防工作的社會化屬性決定?!断婪ā吩诿鞔_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職責的同時,也規定了安全監管、建設、工商、質監、教育、人力資源等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三)單位單位是社會的基本單元,也是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單位對消防安全和致災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形式,各類社會單位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必須全面負責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四)個人公民個人是消防工作的基礎,是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參與者和監督者,沒有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消防工作就不會發展進步,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就不會提高。公民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在享受消防安全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相應的消防義務。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資源,主要包括人、財、物、信息、時間、事務等六個方面。
(一)人即消防安全管理系統中被管理的人員,任何管理活動和消防工作都需要人參與和實施,在消防管理活動中也需要規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為。
(二)財即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的經費開支。開展和維持正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動必然會需要正常的經費開支,在管理活動中也需要必要的經濟獎勵等方式方法。
(三)物即消防安全管理的建筑設施、機器設備、物質材料、能源等,物應該是嚴格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對象,也是消防技術標準所要調整和需要規范的對象。
(四)信息即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文件、資料、數據、消息等。信息流是消防安全管理系統中正常運轉的流動質,應充分利用系統中的安全信息流,發揮它們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五)時間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工作順序、程序、時限、效率等。
(六)事務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動的工作任務、職責、指標等。消防安全管理應明確工作崗位,確定崗位工作職責,建立健全逐級崗位責任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據和規章制度依據兩大類。
(一)法律政策依據是指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運用的各種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規范等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批準或頒布。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
2.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批準或頒布。例如《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3.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準或頒布。例如:《北京市消防條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4.部門規章由國務院各部、委、局批準或頒布。例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等。
5.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頒布。例如《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等。
6.消防技術規范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凡是涉及消防技術的管理活動,均應以有關消防技術的國家標準或本地的消防技術規范為管理依據。例如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地方標準《北京市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程》等。
同時,由于法律依據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滯后性,所以還應該以黨和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作為指導原則和依據。
(二)規章制度依據《消防法》規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了將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社會單位開展和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動時,應當制定適合自身單位實際情況的各項規章制度。